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5-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15-022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6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5司冻124号)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因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依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冻结了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0559362)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6,167,296股,冻结期限从2015年7月6日起至2016年7月5日止。冻结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3%,占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9,653,339股的16.47%。
特此公告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