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7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要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7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6.78%,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23,800,000股、16,650,000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5年7月6日、7月3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6月5日、6月9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此次交易资金融出方分别为“湘财-平安大华-兴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湘华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计划的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按照委托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投资指令,将定向计划委托资金融出给新湖集团。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890,429,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