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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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并且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一带一A份额与一带一B份额只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中关于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7月7日,本基金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0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7月8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7月8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约定的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比例为1:1;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净值以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
份额折算前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资产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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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i)份额折算前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始终保持1:1配比;
ii)份额折算前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新增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iii)份额折算前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的资产等于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的资产与其新增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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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资产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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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持有人不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数+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不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场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数。
场外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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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7月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于该日正常交易。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7月9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在该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7月10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
(四)2015年7月10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7月9日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份额净值以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 2015年7月10日当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将于2015年7月9日停牌1个交易日,并于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2、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杠杆倍数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7月8日)当天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基金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因此原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4、本基金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5、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7、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信证券
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7月8日起,安信证券将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自2015年7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安信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及基金转换等业务。
二、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7月8日起开通安信证券对于代销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安信证券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安信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安信证券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三、开通转换业务
1、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8001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80009,C类基金代码:080010)、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5)、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7)间的相互转换;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代码: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代码: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和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00)、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13)间的相互转换;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5)、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6)、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9)、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1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14)间的相互转换。
3、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5年7月8日起,持有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安信证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且转出和转入基金同属一个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4)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5)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9)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10)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11)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1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2%=21.52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38.48×0.7%/(1+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21.7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京东商城基金直销店铺开展0折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京东商城基金直销店铺认购或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所适用的费率开展优惠活动。
一、业务办理地址
在“京东金融”(网址:http://jr.jd.com)检索“长盛基金官方旗舰店”。
二、适用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京东商城基金直销店铺认购或申购指定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优惠时间
2015年7月8日9:00至2015年7月15日15:00
四、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80005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98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2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807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000535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6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805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1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502013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0204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具体优惠费率
2015年7月8日9:00至2015年7月15日15:00,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京东商城基金直销店铺认购或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优惠后的认购或申购费率为零(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的情况除外)。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详情: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888-2666
客服邮箱:services@csfunds.com.cn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从而选择风险偏好适合的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京东商城基金直销店铺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服务协议,了解相关网上交易的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的规定。
投资者使用时请妥善保管好京东网上交易账号、密码等信息。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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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将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长盛同鑫二号保本基金保本周期自2012年7月10日开始至2015年7月10日(含)到期,由于保本周期到期,原长盛同鑫二号保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同鑫二号保本基金将于2015年7月11日转型为非保本的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不变,仍为080015。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2%,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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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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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对于由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其认购、申购或其他基金转换转入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转换细则及费率可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minisite/jjzh/)查询。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80009 C 类代码:08001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
(2)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以各个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的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定投的具体时间、单笔扣款下限等扣款规则等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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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以上销售机构定投或按照相应途径申购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上述折扣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本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该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等业务,网址为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7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