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追加部分股份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54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部分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郭茂秋2012年2月23日出具关于持有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相关规定;
2、若本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股东郭茂秋严格履行以上承诺,现由于股东郭茂秋已离职,根据上述承诺,需对其所持公司股票追加限售,承诺期为股东离职日满半年后的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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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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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将在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55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商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披露了《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主要为环保、节能类企业资产收购,公司现已就部分标的与对方进行初步的商讨和洽谈,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项的相关工作。以上资产收购事项及交易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预计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