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不减持、择机增持获制度支持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市场有声音认为,部分公司股价已经明显具备投资价值,增持股票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
国资委昨日要求,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各有关中央企业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与此同时,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
随后,全体央企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财政部也在同一天表示,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财政部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要求中央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在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予以增持。
汇金亦再度发声,称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要求控股机构不减持所持有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支持控股机构择机增持。据悉,汇金已在二级市场买入了ETF,并将继续买入操作。
有多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认为,其公司股价已经明显具备投资价值,准备增持股票。但是,受限于《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7月份属于中报窗口期等相关规定,很多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无法增持股票。
证监会也从制度方面,给予不减持、择机增持的便利性。证监会8日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
上述规则出台后,有利于产业资本抓住机会,在合理价位增持本公司股票,同时避免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据了解,已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拟于近日增持本公司股票。
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无需事前报请国资委批准,履行自身决策程序即可。
就在同一日,证监会以18号公告的形式规定,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保监会新规有望释放万亿资金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文《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最高上限可以达到40%,提高了10%,有望释放万亿资金投资蓝筹股。
《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比例上限由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截至今年5月末,保险资金运用资金余额达到10.3万亿元。照此计算,10%的占比可以释放万亿资金投资蓝筹股。
至于保险资金可投资蓝筹股的范畴,保监会明确,蓝筹股应当符合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相关规定,在境内主板发行上市,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且具有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和稳定的股息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