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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5-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7月0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03日发布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购买资产,且有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侯颂先生、吴远亮先生,副总经理王健峰先生、王特先生、颜小北先生,监事王红伟女士(以上人员合计简称“增持人”)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基于对公司目前的业务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人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姓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袁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侯颂先生、吴远亮先生,副总经理王健峰先生、王特先生、颜小北先生,监事王红伟女士。

      增持计划: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人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他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目前的业务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他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相关承诺

      1、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承诺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3800万元;

      2、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107,0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6%。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0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