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项光明先生、副总裁章小建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项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人章小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股东之一。2015年7月9日,项光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70,039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7%,章小建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
本次增持前,项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6,7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0 %,章小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
本次增持后,项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6,898,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35%,章小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3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3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项光明先生、章小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拟在未来六个月内(自本次增持日起算)以自身名义将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项光明先生、章小建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项光明先生、章小建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