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湘武的通知,叶湘武于2015年6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限售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手续进行融资,用于个人投资(详见公司公告2015-045《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根据合同约定,叶湘武先生于2015年7月8日追加质押了5,000,000股股份,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8日至叶湘武办理解除该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叶湘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55,871,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9%。其中上述追加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股份总数为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21%。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叶湘武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6.19%。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信心连连受挫,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面对当前形势,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特声明如下:
一、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强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四、从即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特此声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