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6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旷达”)股价从最高点回落,市值大幅缩水。根据当前股票市场形势,在基本面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充满信心,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倡导及行动,具体方法包括:
1、2015年7月3日,公司证券事务部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激励对象发出《倡议书》,倡议上述员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广大股民表态:江苏旷达上下团结一心,我们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毫不动摇,对我们的选择也从不犹豫,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迎接挑战。
公司董、监、高及股权激励对象都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基于对公司的了解,关注公司股价,在适当的时机买入或增持公司股票,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2015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旷达股份继续追加限售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认真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尽的义务,沈介良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对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申请继续延长限售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承诺年内不减持。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午间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3、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午间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除董事钱凯明、许建国已增持的情况外,说明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的增持计划:
(1)钱凯明、许建国计划于在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
(2)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峰、龚旭东、徐秋、徐文健、胡雪青、杨庆华、陈泽新将积极跟进,计划于2015年7月8日起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00股公司股份。增持人所需的资金为其自筹获得。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先生未来将通过其控股的投资公司认购不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5%(含15%)的股份的方式来增持公司股票。
4、后续公司将倡议公司其他员工积极参与上述增持活动,公司管理团队表示要做好公司内部管理,积极创造利润,以实际业绩回报广大股民。
5、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全力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同时结合中报业绩召开网上说明会,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