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45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发集团”)、董事长郁霞秋女士、董事郁全和先生、董事邱其琴先生、董事黄忠和先生、董事卢斌先生(以上人员合计简称“增持人”,郁霞秋、郁全和、邱其琴、黄忠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姓名: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董事卢斌先生。
增持计划: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长江润发集团、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卢斌先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增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
二、增持目的
为维护平稳的资本市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长江润发集团、郁霞秋女士、郁全和先生、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卢斌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时间:公司股票复牌起一个月内
五、增持人承诺:所增持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