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4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商建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四)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五)授权董事会对百年冠城员工激励发展基金的资产的使用及分配做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商建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上述第一、第二个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4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监事会将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职工代表65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4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订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如下:赞成4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15-05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刘华、商建光、陈道彤、韩国建、林思雨、肖林寿、李春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6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人:余坦锋 李丽珊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5-05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冠城大通,证券代码:600067)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