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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共进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附韩共进先生简历)。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卫新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公司总经理任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5)

      四、备查文件

      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

      韩共进先生简历:

      韩共进 先生, 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高级经济师。2006年6月至2015年7月间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韩共进先生于1992年荣获国家纺织工业部颁发的“全国纺织工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并于2009年荣获“200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三等奖”。韩共进先生同时担任宁波市镇海区政协委员、宁波市镇海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任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百隆(越南)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原总经理韩共进先生将调任子公司百隆(越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并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2015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杨卫新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

      杨卫新简历:

      杨卫新 先生, 1961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现更名为“东华大学”)。2004年4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 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

      至2015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卫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二)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 8:30-17:00。

      (四)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传真:0574-871495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2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股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踏踏实实做好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公司经营业绩地增长来实现公司价值地提升,切实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四、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