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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5-01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非理性大幅波动。为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高度共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并以此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具体措施方案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北方股份公司的股份,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具体增持方案详见公司同日“临2015-017号”公告。

      2、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公司将积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答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4、立足长远扎实做好实业发展,努力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5-01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从2015年4月24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3,661股,占北方股份总股本的3.18%,减持金额约23059万元。

      鉴于目前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北方股份公司股票近期跌幅较大,北方重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拟以不低于前期减持金额约23059万元的10%的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