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及部分董事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及部分董事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6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及部分董事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杜江涛先生决定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翟晓枫先生的书面通知,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翟晓枫先生以个人自筹资金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购买公司股票10万股,并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承诺人的承诺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