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41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期限1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圣马可酒店2楼44套房产及土地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2)。
2、审议《关于李铁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42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8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州银行嘉兴平湖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本次担保方式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圣马可酒店2楼44套房产及土地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注册资本:11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九龙山度假区内3号别墅
经营范围:承接绿化业务,装饰工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409.9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0,327.5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86.8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8.46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841.6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0,299.4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05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抵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28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2,28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29%、60.29%。
对外担保贷款发生逾期未还的累计数量:无。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