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月8日,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府矿业”)双方签署了关于公司收购天府矿业所属的北碚水电气分公司、三汇水电气分公司与燃气经营相关的部分资产的《合作框架协议》。
一、 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突出燃气专业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天府矿业同意公司就收购其所属的北碚水电气分公司、三汇水电气分公司与燃气经营相关的部分资产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天府矿业所属的北碚水电气分公司、三汇水电气分公司与燃气经营相关的供气管网、仪器仪表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相关资产。具体收购范围经双方现场勘测确定后,以正式收购协议中所列示的资产明细为准。收购价格以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评估价值。框架协议同时就收购工作计划和过渡期安排进行了约定。
二、 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天府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后续收购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拟收购的北碚水电气分公司和三汇水电气分公司的供气户数约1万余户,本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后续工作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北碚区和合川区区域内乡镇燃气市场的供气规模和市场份额,但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三、 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公司将会根据后续资产评估结果,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并根据协议金额履行相应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1,03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8%)来函。来函称: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基于对公司运营的信心和未来发展的长期看好,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前提下,重庆能源拟于未来12个月内,在公司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公司价值时,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重庆能源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重庆地区上市公司
联合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投资者信心接连受挫,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与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息息相关,经重庆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公司与重庆地区上市公司联合声明如下:
一、我们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机构最新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公司回购、大股东增持、员工持股、高管暂停减持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三、我们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以稳定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我们将携手面对资本市场暂时的困难,坚定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