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近亲属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4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近亲属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郭韶明先生(公司副总郭韶智先生家属)、张卫卫先生(公司董事张斌先生子女)《关于计划增持广济药业股份的通知》,基于对中国股市及对广济药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本公司股份所需资金为自筹取得,内容如下:
1、增持比例不低于本人原减持广济药业股份金额的10%;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济药业股份;
3、此次增持计划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行为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4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投集团”)发送的《关于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广济药业股票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了非理性下跌,基于对中国经济、资本市场及广济药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股东利益,省长投集团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持有的广济药业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广济药业的经营与发展,提升广济药业经营业绩,以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3、同时,省长投集团将严格遵守受让广济药业股份时的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向第三方转让本次受让的广济药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省长投集团持有本公司38,044,4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
本公司将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4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长投集团”)《关于增持广济药业股份计划的函》。为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省长投集团拟增持广济药业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 增持目的及计划
省长投集团基于对广济药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其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下,通过多种渠道择机增持广济药业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济药业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省长投集团持有广济药业38,044,4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本次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