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发布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完善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郑钟南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函,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稳定股价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郑钟南先生计划自即日起,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股数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二、其他事项
1、增持人郑钟南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