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5-4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通知,中国石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再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情况
中国石化集团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46,000,000股,并拟在2015年7月8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以下简称“增持期间”)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5-43)。
2015年7月9日,中国石化集团再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26,000,000股。截至2015年7月9日下午上交所收市时,中国石化集团在增持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72,0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本次增持前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6,273,821,10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26%,本次增持后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6,345,821,10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32%。
二、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国石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石化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