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兴证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的函件,东方资产一致行动人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东兴证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9日,东方资产一致行动人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增持前东方资产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4,600,48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8.09%,本次增持后东方资产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5,600,48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8.13%。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鉴于近期东兴证券股票价格受市场非理性下跌影响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波动,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并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和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东方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将视股价变化情况,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继续增持东兴证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东兴证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增持已增持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东方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东方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