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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4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焕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5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计划及增持方式

      增持人: 刘焕明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5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刘焕明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增持目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焕明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4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201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该等公告披露了本公司拟向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具体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8次工作会议审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本次交易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