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L5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5月25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L32)。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6月12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L33、2015-L38、2015-L44、2015-L49、2015-L51、2015-L54)。
该事项可能涉及资产交易、股份发行等事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方案论证,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