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淄博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振业”)和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鑫联”)的通知,淄博振业和淄博鑫联计划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淄博振业、淄博鑫联
淄博振业和淄博鑫联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控股的企业,跟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2000万元 。
三、计划增持金额
本次淄博振业、淄博鑫联计划增持的金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