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的计划及目的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相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建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赵金元先生,董事桑琴华女士,财务总监杨理先生,副总经理谢佐鹏先生,总工程师赵月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良东先生,监事会主席范叙兴先生,监事朱群芬女士,监事顾小蕾先生,在自愿的基础上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
二、增持方式
上述人员将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及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