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4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能源事业部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引领公司在能源建设方面转型,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实现新能源跨越发展,公司拟设立新能源事业部。
新能源事业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园区内节能改造的推进;研究编制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投资新能源项目的前期管理;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收购、重组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公司新能源项目后评价工作;公司新能源项目的生产经营、技改、可靠性管理、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公司新能源在建项目的生产准备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战略布局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能源建设方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积极参与清洁化、高效化的新能源发电,公司拟于近期就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及布局等进行前期调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在董事会权限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签署必要的文书。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4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监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由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嘉化集团、管建忠先生、董监高(不含独立董事)计划自即日起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控股股东:嘉化集团
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沈新华、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王宏亮、王伟强、徐芸、王旭波、沈高庆、林琳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计划自即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其中嘉化集团及管建忠先生在上述期间累计增持比例将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三、计划增持数量
本次嘉化集团及管建忠先生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相关承诺
嘉化集团、管建忠先生及上述董监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嘉化集团及管建忠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69,244,992 股及20,058,364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3.58%及1.54%。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