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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58)。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进展如下:

      经协商,公司与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关于合作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与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关于合作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060)。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签订

      《关于合作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

      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公司”)和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武夷”)双方优势,为公司实施“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发展战略提供项目支持,合理降低各方投资新能源项目前期和并购新能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产业整合效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实现外延式扩张、跨越发展和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以下简称“福能新能源产业基金”)。公司和福能武夷经友好协商,就福能新能源产业基金设立运营等相关事宜签订《关于合作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同意设立由公司控股的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最终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51%股权,福能武夷出资2,450万元,占49%股权,作为福能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二)福能新能源产业基金设立基本方案

      1、基金名称: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以最终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发起人:福能股份、福能武夷、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投资者。

      4、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50亿元人民币。

      5、各方认缴出资金额:福建福能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0.3亿元人民币,福能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亿元人民币,福能武夷以其管理的其他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约5亿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面向社会其他有限合伙人募集约40亿元人民币。

      5、基金管理人:福建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注册地址: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7、合作期限:合作总期限为10年,单个项目从投入到退出的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年,退出期不超过2年)。

      (三)基金运营基本方案

      1、基金运营模式、收益分配方式和费用承担方式:

      (1)基金将视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模式。

      (2)优先级资金获取固定收益,基金管理人按固定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剩余净收益在福能股份、福能武夷管理的其他基金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按一定比例分配。

      (3)在基金发起、设立及运行过程中,基金相关费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宜由参与基金各方另行商定。

      2、投资领域:新能源(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水能等)发电及全产业链的目标企业或资产。为了促进福能股份的主营业务发展,经各方协商同意,也可以将投资领域扩展至其他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领域。

      3、投资决策: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合伙企业决定项目投资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福能股份、福能武夷及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出资人推荐人员组成。

      4、投资管理:福能武夷负责项目搜索、尽职调查、投资方案拟定、融资工具设计;福能股份负责标的资产的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和资源整合优化;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后管理,基金投资或收购标的资产后,福能股份负责标的资产经营方案制定、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日常经营管理。

      5、投资退出:在项目达到各方约定的投资条件并符合各项监管规定时,由福能股份对项目资产予以收购;对不符合福能股份收购条件的项目,采取转让等方式择机退出。

      (四)其他

      1、 本协议是各方关于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性意向协议,不构成各方的投资承诺。

      2、各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签订《福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和《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合伙协议》;

      3、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时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签约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2013年12月11日成立,2014年5月26日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2582,管理基金类别为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5000万元。登记后备案福建福能武夷龙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能海福(平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只基金产品。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只是各方关于设立福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并购基金的框架性意向协议,公司将视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周必信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周必信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必信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周必信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增选公司董事,并完成选举副董事长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福能集团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切实履行福能集团在公司重组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同时鼓励福能集团内部员工积极购买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抓住福建自贸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发展机遇,围绕“做强做大电力主业,整合提升纺织业务”的目标,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鼓励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咨询专线和“e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的交流与互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股权激励、职工持股计划等方案,并在具备实施条件时积极推动和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