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专栏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海康威视、
    亿帆鑫富、东华软件、光明乳业、农发种业、
    综艺股份、永泰能源、丹甫股份、老板电器、
    海利得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2015年7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1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06版:信息披露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海康威视、
    亿帆鑫富、东华软件、光明乳业、农发种业、
    综艺股份、永泰能源、丹甫股份、老板电器、
    海利得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3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上海远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议战略合作事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自 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5-029)

      为加强双方在大宗贸易、供应链管理专业化服务、产业孵化与并购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临时公告:临2015-031)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将在上述框架协议签订后逐步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协商,并讨论和最终签订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所有的合作均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3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远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远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远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保税港区内转口贸易,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燃料油、焦炭、机电设备及零配件、食用农产品、纸制品、纸张、造纸原料的销售。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定位和方式

      1、合作定位:双方将建立面向未来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协议确定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在条件成熟后,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以 达成互利共赢。

      2、合作方式:双方遵循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各自发展战略,在达成共识的领域内,通过信息共享、市场互通的合作发展机制,共同开发、开拓国内及国际市场。

      (二)合作内容

      1、信息共享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享数据信息,加强在大宗商品贸易、产业孵化及投资等方面的合作,设立固定的联络和工作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沟通顺畅、有效。

      2、产业合作

      双方同意在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管理专业服务、高新产业孵化及投资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2015年双方将合作的贸易额约为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伴随合作的深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双方探讨共同出资成立以多品种大宗商品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合资公司。未来业务包括:

      (1)大宗商品贸易

      上海远宜及中国高科利用各自优势资源,积极为双方的业务合作,拓展上下游客户、搭设贸易条线、提供资金及贸易商支持,共同推动双方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有责任结合各自的优势资源,推进合资公司主营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2)供应链管理专业服务

      上海远宜及中国高科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基于易煤网平台在供应链管理服务领域开展多维度业务合作。

      (3)高新产业孵化及投资

      上海远宜与中国高科利用各自优势资源,以产业基金和PE的运作方式,在投资并购业务领域共同挖掘潜在投资标的。

      (三)本协议效力

      1、双方将在本框架协议签订后逐步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协商,并讨论和最终签订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所有的合作均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2、本框架协议乃为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而定。双方同意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应作为双方在未来合作的指导原则。

      3、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本框架协议的任何内容与双方各自已经或将要订立的其他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冲突,应以双方各自已经或将要订立的其他合同或对之有约束力的其他法律文件为准。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加强双方在大宗贸易、供应链管理专业化服务、产业孵化与并购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签订了上述协议,该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 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上述框架协议签订后逐步就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协商,并讨论和最终签订有关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所有的合作均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3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2015年7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方正集团承诺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票,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逐步探索并尝试在新的领域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将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将与投资者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展开交流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