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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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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5-04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股价稳定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大幅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协商,达成了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高度共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控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告发布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鼓励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二级市场适时购入公司股票。

      三、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管理,寻求具有协同效应的先进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实现行业整合和业务重构的新模式,增强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回报投资者。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通过电话、网站、互动平台、信息披露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消除投资者的误解,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公司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落实上述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公司将紧紧围绕“深度转型、内涵发展”工作主线,坚定不移地发展“四新”经济,坚定不移地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领园区产业集聚,坚定不移地践行国资国企改革,继续稳步实施产业载体开发与产业投资,进一步把业务拓展做精做深,以多元化的经营和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5-04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要事项不涉及公司2015年7月7日披露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所承诺的内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市北高新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截止目前,鉴于公司本次重大事项已经确定,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相关事项,详见《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码:2015-043)。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5-04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未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一、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

      (一)情况概述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尊电商”)签订了《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将坐落于上海市万荣路1250、1252号市北云立方B栋整栋(1-9层),建筑面积为11,558.65平方米出租给宝尊电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出租方: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弛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建材、五金、百货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

      开创公司系市北高新的全资子公司。

      2、承租方: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仇文彬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包装材料、鲜花、电子产品、工艺品(文物除外)、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眼镜及配件、文教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装潢材料、电脑及配件、汽摩配件、宠物用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化妆品、食用农副产品(粮食、生猪产品、牛羊肉品除外)、计算机软件、通信设备、商务车及九座以上的乘用车、一类医疗用品和器械、厨房、卫生间用品及日用杂货的网上零售、批发、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和售后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非实物方式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网上代理销售电话卡及电话充值卡、手机充值卡、网费充值卡、游戏卡、加油卡、网络通话卡、各类单用途预付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图文设计制作、网页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广告除外)、票务代理(航空票务代理除外)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仓储(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内货运代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宝尊电商是国内领先的数字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商,助力于品牌方和零售商在中国电商市场上的成功。提供从前端到后端的全套电商服务,包括网站搭建、更新及托管,IT设施搭建,客户服务,仓储物流服务以及数字营销等。得益于宝尊电商对于本地电商市场的深刻认知以及成熟的供应链管理技术,以创新巧妙的手法将品牌方和国内消费者联结起来。宝尊电商致力于保护和提升品牌在网络上的形象,同时帮助实现其与中国消费者的沟通互动从而刺激销售,扩大利润。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上海市江场三路万荣路1250、1252号市北“云立方”B栋整栋(1-9层),建筑面积为11,558.65平方米。

      2、租赁期限:共计 63 个月,从2015年7月1日起至 2020年09月30日止。

      3、租赁用途:宝尊电商企业办公经营活动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二、市北高新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

      (一)情况概述

      2015年7月10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经协商一致,双方将共同开展云计算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以及智慧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系统方面的合作。

      (二)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1、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明年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建筑规划方案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10日

      总股本: 712,276,562元

      市北高新(A股代码:600604;B股代码:900902)是一家从事园区产业载体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和产业服务集成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公司以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高新产业、繁荣区域经济、服务企业成长为己任,以“加快科技化步伐,打造国际化园区”为主线,积极推进市北高新园区的开发建设并努力把园区打造成为一个视野国际化、产业科技化、生态园林化、服务集成化,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2、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经营范围: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电力供应;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电气安装;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蓄电池及储能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设备及工程;太阳能或风光互补路灯系统;LED路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销售;数据中心运维服务。

      成立时间:1999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419.55万元

      科华恒盛于2010年深圳A股上市(股票代码:002335),拥有27年电力电子研发制造经验,是“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者、行业内首家“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首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全国首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涉密资质认证企业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拥有五大制造基地、三大技术研发中心、300人研发团队、员工3000人,年产值20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领先的电力转换与节能一体化方案提供商,科华恒盛坚持技术创新,融合高端电源、新能源和云计算基础设施解决方案,着力推进能源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着力打造成生态型能源互联网企业。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云计算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

      科华恒盛拟租赁上海市市北高新服务业园区坐落于万荣路1262、1266、1268号“云立方”C栋建筑面积为20,164.04平方米的房屋,并建设高标准云计算数据中心,规模达服务器机架4000余个,可容纳服务器5万余台。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开始期限依据双方签订的执行协议为准)。

      2、智慧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及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系统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针对智慧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及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系统进行战略合作,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展开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基础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后,另行签订执行协议或附件。

      三、上述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署,一方面,公司将实现市北云立方项目3万多平方米产业载体的租赁,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也是公司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互联网+”时代,本公司致力于提高现有优势产业的集聚水平,通过特色化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为主的软件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进驻市北高新园区,同时,通过后续的战略合作,也将进一步促进公司产业投资业务的不断深入。

      未来,本公司还将进一步提高市北高新园区运营系统效率,以云计算为特色的“四新”经济创新基地,推进云计算产业的发展,降低社会创新创业成本,培育新产业和新消费热点的形成,推动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助力上海打造成为亚太地区的云计算技术与服务中心。同时,本公司亦还将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节能环保、金融服务等其他园区优势产业的集聚水平,不断扩容园区,实现战略新兴产业进一步集聚。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当事人如发生违约行为,公司可按照合同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五、备查文件

      1.开创公司与宝尊电商签订的《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

      2.市北高新与科华恒盛签订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