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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5日(周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5:00 至 2015年7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0日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振兴北路16号东源电器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陈宗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方建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王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陆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王志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盛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乔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选举彭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杨续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7和议案8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侯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议案7和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4, 投票简称: 东源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7月15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累积投票的议案除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6及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7及议案8),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表所示:

      ■

      说明:

      (1)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8,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8名董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2)选举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5、 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邱艳楠

      电 话 :0513-86268788

      传 真:0513-86268222

      邮政编码:226341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的通知: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坚定信心,李缜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

      二、增持目的: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本次增持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及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拟自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四、增持方式:李缜先生将根据股票二级市场实际情况,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

      五、后续承诺:李缜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0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向,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已提出辞职,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等刊载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二、增持计划:自公司复牌后的未来 6个月内。

      三、增持途径: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分次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五、其它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将在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