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5-01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公司”)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2.6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拟对其借款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担保已经过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号6楼
(四)法定代表人:罗晓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陆佰叁拾陆万元
(六)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七)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为AA-
(八)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经营状况:截至2015年3月31日,嘉德丰公司按合并报表统计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5,071.5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666.18万元;2015年1-3月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999.3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5.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的人民币2亿元。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且其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为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此次担保完成后,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亿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34%。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