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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第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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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个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0012

      电话:(025)83274692、83274780

      传真:(025)832747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眭红明

      2015年7月10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 /本公司 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眭红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必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06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请韩宏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宏图高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韩宏图先生的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个人简历:

      韩宏图 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鼎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银行部副部长、企业管理中心项目经理、投资管理中心高级项目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韩宏图先生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7万股,获授尚未解锁的公司11.25万股限制性股票。韩宏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宏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6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8日

      至2015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 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 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 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蔡金燕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5-07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相关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积极响应证券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积极采取以下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2、为增强公司发展信心,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员工、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停牌,拟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目前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5-063、临2015-066公告);同时,公司正积极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已开展对全体员工的意向调研工作。

      3、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或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于未来6个月将积极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从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4、鼓励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继续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 e 互动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同时欢迎各类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增强互信,共同见证公司发展。

      6、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公司将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专注公司经营,以稳定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