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
持续稳定倡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60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
持续稳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上市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复牌后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并保证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公司将尽快做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关注舆论传闻并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4、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公司未来负责的态度,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附件:公司持股高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附:公司持股高管信息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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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61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 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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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办法
1、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1005号北楼二、三楼
2、联系人:朱新武 王优
3、电 话:0755—25798819
4、传 真:0755—256318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