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经理、董事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经理、董事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先生、董事/总经理沈高伟先生、董事马伟良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员”)的口头通知,为了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持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法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二:公司董事/总经理沈高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增持人三:公司董事马伟良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并承诺自最后一笔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国家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发展及公司前景的强烈看好,为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增持人员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搬迁补偿款1亿元。
一、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刊登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2014年1月2日刊登了《关于本部搬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部搬迁补偿款合计为632,202,800.00元。本次收到搬迁补偿款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剩余342,202,800.00尚未收回。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部搬迁已于2013年年底完成,本次收到的补偿款,对公司2015年度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其余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