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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董事、副总经理杨彩琴女士及董事魏捷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待公司股票复牌后予以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董事、副总经理杨彩琴女士及董事魏捷女士;

      2、增持时间:自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

      3、增持数量:杨彩琴女士拟增持合计不低于500,000股,魏捷女士拟增持合计不低于5,000股;

      4、增持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增等一种或多种合理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份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萌先生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7月10日,林萌先生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9,063,624股公司股份(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林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65.66%,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截至本公告日,林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8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为9,063,62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5.66%,占公司总股本的4.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维护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实际行动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公司已采取的维护股价稳定的措施

      1、2015年7月7日,公司与深圳市97家上市公司联合发出《深圳市上市公司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表示将以实际行动坚定股东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详见《中国证券报》2015年7月8日(第 6371 期)头版刊出的“深圳市上市公司关于共同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倡议”。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公司董事魏捷女士及董事、副总经理杨彩琴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505,000股。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二、公司未来维护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积极推动并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股价稳定:

      1、公司将一如既往地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争取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2、公司将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公司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等途径,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公司将认真落实此前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倡导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增强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