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稳定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有关要求,并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和盈利水平,以扎实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努力打造投资者值得信赖的优质价值投资。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事宜。
三、公司股价从6月27日至7月10日的十个交易日内的累计跌幅为9.17 %,如果股价后市继续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将提请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进一步的股价稳定措施。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于2015年7月4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在18000万元至2000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4.5%-5%。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015年7月10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在境外的登记手续,并取得《贸易登记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