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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5-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退 公告编号:2015-07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15年7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015年5月21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2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摘牌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国恒退

      3.证券代码:000594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2011年、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7日起暂停上市。201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显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588,820.33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831,678.00元人民币,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1.需向券商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投资者

      本人身份证、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如有)、《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机构投资者

      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28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15年9月14日前(含9月14日)开始在股转系统转让。

      3.股份确权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可向国信证券咨询。

      咨询电话: 9553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9∶00-11∶30 13:00-15:00

      四、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1.《中国证券报》;

      2.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业务专栏—已退市公司公告(http://www.szse.cn/main/aboutus/xywjs/tsgpxx/);

      3.公司网站(http://www.guotiekonggu.com/jbfx.asp);

      4.由公司股份转让业务代办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 系 人:袁 君

      2.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二道瑞航广场19-1-507

      3.电 话:1571225331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遇有节假日除外)9:30-11:30 13:30-16:00

      4.传 真:022-58838676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