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413”,证券简称“常发股份”)已于2015年6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2015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8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定披露媒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