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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2015-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3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意向书》涉及一项可用于医疗用途的涉及人体脂肪基质血管组分(以下简称:SVF技术)的国外医疗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代理,公司首次介入医疗器械经营领域,存在一定市场风险。

      2、双方有意向就共同设立一家中国境内的子公司用于承接上述独家代理权,最终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新华锦与利百健中国 存在关联关系。

      4、此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在相关独家代理权的转移过程中还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涉足大健康产业,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公司”)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 (以下简称“利百健康中国”)及其股东经初步协商,拟签署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

      一、本次交易对方及关联人

      利百健康中国位于香港,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秀敏,注册资本10000港元,徐秀敏个人持有51%,张航个人持有49%。利百健康中国的经营范围:贸易。利百健康中国自2013年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具体业务,仅获取一项涉及意大利利百健公司的人体脂肪基质血管组分(SVF技术)(一组混合细胞群体)技术的医疗器械在中国地区(包含香港、澳门)的独家代理权。

      因张航系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华的女儿,为本公司关联人,故本公司与利百健中国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意向合作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意大利利百健公司的情况

      意大利利百健公司(LIPOGEMS INTERNATIONAL S.P.A.)拥有SVF技术的发明专利和生产技术,该等专利2011年5月20日获得国际专利(WO/2011/145075);该专利产品(一种医疗器械)已经取得欧洲CE认证,澳大利亚TGA认证,美国FDA510K认证,并将中国地区(含香港、澳门)的独家代理权已授予利百健中国。

      三、本次合作意向书涉及主要内容

      1、新华锦拟与利百健中国在青岛市设立“青岛利百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待核准,最终名称以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青岛利百健”)。青岛利百健注册资本拟为 400万元。新华锦出资196万元,占49%,利百健中国以实物出资折合204万元,占51%。青岛利百健营业范围拟为医疗器械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生物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未来双方将根据中国地区业务进展情况决定再追加投资。

      2、为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关联人张航承诺在青岛利百健设立并承接意大利利百健的有关中国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之后,将其持有利百健中国的49%股份对外转让。

      3、根据未来推广进展,由青岛利百健设立工厂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意大利利百健专利产品的生产。青岛利百健正式设立后,还将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进行基质血管组分(SVF)技术在医疗方面的研发应用咨询培训。

      4、本次战略合作意向为新华锦与利百健中国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和落实,经确定后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对于之后正式的合作协议及双方后续可能发生的合作事项,新华锦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签订意向书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了《合作意向书》(草案),公司将尽快启动设立青岛利百健公司的程序。预计该合作项目短期内不会对本公司现有业务发生重大影响。

      如果本合作意向书所描述的意大利利百健项目和利百健装置在中国临床应用进展符合交易双方的预计,新华锦预期将较快涉足医疗健康产业并获得SVF技术及利百健装置在中国市场的广泛应用机会。

      四、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意向书

      2、意大利利百健项目意大利利百健产品介绍及产品风险分析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3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30日停牌,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停牌公告》(2015-029)。2015年7月7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2015-03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因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锦与利百健中国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为涉足大健康产业,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 (以下简称“利百健中国”)及其股东签署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华锦,股票代码:600735)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 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3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1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王虎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新华锦与利百健中国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涉足大健康产业,公司与利百健康中国有限公司(LIPOGEMS CHINA CO, LIMITED) (以下简称“利百健中国”)及其股东经初步协商,拟签署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意向书》涉及一项可用于医疗用途的涉及人体脂肪基质血管组分(简称SVF) 技术的国外医疗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代理。

      2、双方有意向共同设立一家中国境内的子公司用于承接有关意大利利百健装置在中国地区(含香港、澳门)的独家代理权。

      3、为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关联人张航承诺在中国境内子公司设立并承接上述独家代理权之后,将其个人持有利百健中国的49%股份对外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 弃权0票。王小苗回避表决)

      二、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办理本次合作意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加强本次战略合作的境内外协调力度,推进项目进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副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战略合作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后续相关事宜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战略合作有关的协议;修改、补充、呈报、签署与本次战略合作有关的后续一切协议和文件。

      2、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本次战略合作的具体方案。

      3、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王小苗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意向书(中文版)

      2、意大利利百健项目、意大利利百健产品介绍及产品风险分析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