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081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4号),鉴于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核查。
经核查,公司近期拟筹划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8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上述再融资事项,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的议案,上述会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的《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0号);同时,公司拟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相关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细情况待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进行披露。
鉴于公司拟筹划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事项已确定,公司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消除。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同时,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9号),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铿先生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购买数量不低于70万股。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