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股价稳定措施暨股票复牌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5-031号
债券代码:122297 债券简称:13山煤0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护股价稳定措施暨股票复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煤集团”)正在筹划增持公司股票事项,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公司于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山煤国际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9号)。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筹划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已制定了《山煤国际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并于7月11日披露了《山煤国际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0号)。
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规定,山煤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 1300万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二、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7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