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安科瑞”(股票代码30028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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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本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3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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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5年7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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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本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2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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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5年7月2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