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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2015-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鉴于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公司于7月8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15年上半年业绩同比增长40%-60%。于同日披露了聚碳酸酯项目、尼龙6切片项目试运行公告和硝基复合肥全面投产运行公告。

      公司于7月9日披露了《公司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为维护二级市场稳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于本周最后两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于7月10日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24,300股,董事会秘书蔡英强先生于7月10日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3,800股。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