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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15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树军先生提名,董事会正式聘任殷图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目前,殷图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殷图廷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殷图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殷图廷,男,甘肃高台人, 196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甘肃省药碱厂党委委员、普华甜菊糖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二、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牛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牛济军,男,汉族,甘肃庄浪人,197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林业工程师,中共党员,甘肃农垦首席专家。2009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条山农工商开发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2014年11月至今任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甘肃亚盛绿鑫集团弘宇啤酒原料销售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拟以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100,004.4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28,582. 8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价值为1,833万元的在建工程作为资产抵押,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1年。该公司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48)。

      五、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提请本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49)。

      六、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800万元,期限1年,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50)。

      七、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51)。

      八、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52)。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金有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该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公司的啤酒原料及颗粒啤酒花是本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就是对公司农业产业的巨大支持,该公司也是亚盛股份公司扶优扶重的对象,而且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是可控的,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该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天润薯业是公司马铃薯产业种薯生产者,处于产业发展的前端,其技术支撑有力,产品质量可控,市场供应除满足内部需求外,在周边还有一定的辐射带动。且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是可控的,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该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亚盛国际贸易公司是公司订单农业的有力推动者,其承担的食葵和辣椒产业,基地面积稳定,客户稳定,终端产品逐步在走进千家万户。该公司也是亚盛股份公司扶优扶重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公司前景广阔。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是可控的,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子公司提供担保。

      四、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5-04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

      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5,0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5,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9,3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鑫集团”)拟向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建禄,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库房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7,017.87万元,负债总额为47,696.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65%,净资产9,321.21万元,营业收入13,830.79万元,净利润1,031.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啤酒花产业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通过产业链延伸,提高产品竞争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酒泉市肃州区支行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7月13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39,3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5-04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10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0,3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希林,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马铃薯脱毒基础种薯生产、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其他农作物(不含种子)种植、储藏、检测、包装和销售;其他产品(不含粮食)收购、加工、批发零售;化肥销售;与种植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30.68万元,负债总额2,945.06万元,资产负债率56.30%,净资产2,285.62万元;营业收入2,153.84万元,净利润-253.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马铃薯产业作为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产业,发展前景良好,该笔借款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7月13日,该笔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40,3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5-05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9,8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6,6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0,1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8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高俊平。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啤酒原料的购销,自营或代理啤酒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业新技术开发,化肥的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507.17万元,负债总额26,556.71万元,资产负债率84.28%,净资产4,523.02万元;营业收入17,806.16万元,净利润-17.4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甘肃亚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自营及代理进出口贸易及农副产品种植、收购的购销企业,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盈利水平,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9,8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7月13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50,1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2015年7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也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投资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末投资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3.5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

      5、投资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必须对银行理财实行管理及核算,审计内控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信息披露:在上述理财产品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如遇变化另行披露。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政策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部、审计内控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审计内控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第一、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第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公司理财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一年内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4日

      至2015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8月3日上午9:00 至11:30 分、下午14:30 至16:30在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殷图廷 刘 彬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5楼证券事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