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5-04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未来六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六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支持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时,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公司股票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
三、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电话、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交流与互信,坚定投资者信心,共同见证公司发展,使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四、积极稳健地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和新型基础材料生产销售为两翼、以资本市场为助力的“大城建”发展战略。秉承诚信经营,坚持规范运作,努力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公司长期价值投资。
五、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