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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2015-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4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的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股价的波动情况,适时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及二级市场直接购买等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三、公司适时通过推进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职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持续提升公司业绩,提高公司投资价值,用良好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与投资者的交流与互信,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展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4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通知,临沂金正大将其持有公司5,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20%)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质押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金融、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及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开展。同时控股股东将适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61,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5%,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5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通知,临沂金正大将其持有公司18,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分两笔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金融、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及智慧物流等业务的开展。同时控股股东将适时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6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万股股票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本笔股权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6月12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2、2015年6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将其持有的公司9,000万股股票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本笔股权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6月25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61,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5%,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