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券申请作质押券参
与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83
债券代码:122009 债券简称:08新湖债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申请作质押券参
与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7月2日发行了14亿元人民币的2008年公司债券,期限为8年,并于2008年7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122009,证券简称“08新湖债”)。
根据《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中国结算发字[2014]61号)及相关规则,鉴于本公司发行的08新湖债目前最新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项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满足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我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请作质押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申请》,从2015年7月20日起,08新湖债即可作质押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业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8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334,9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68%,下称“宁波嘉源”)通知,宁波嘉源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3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3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5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89,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