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编号:临2015-12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并无其他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同时,经向第一大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桂莲女士征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2015年7月14日下午16:30分,公司接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的电子邮件《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说明》,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3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8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0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道冲套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计划持有大杨创世(600233)股份合计10,598,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2%。因该公司未提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故暂时无法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事件外,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