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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的公告
    201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27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推出B股回购方案。

      2、大股东积极支持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提升竞争能力和业绩,有关业务支持的具体方案正在落实中,一旦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及时公告。

      3、进一步就维护股价稳定、公司战略转型等内容,通过交易所E互动、电子邮件、电话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4、积极推动员工持股计划,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实施。鼓励符合增持条件的董监高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维稳精神的号召,在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增持计划。

      特此报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28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成员,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5-029))。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 A 股市场与 B 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0.75美元/股,折合人民币4.67元/股(按照2015年7 月 10日1美元兑6.22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相当于截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B股收盘价0.50 美元/股的150%,以及公司B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0.76美元/股的98.68%。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0.75美元/股的条件下,在不超过1.6亿股范围内择机回购。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期满时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B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预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3%和 B 股股份总数的46.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0.75美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1.6亿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最大限额1.6亿股或者达到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人民币,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处置

      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B股股份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全部8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工作,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如回购实施前国家对B股回购有新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B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向相关审批部门报批;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商委等审批部门报批,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案;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 B 股股份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29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

      (B 股)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预案实施尚需履行下列批准程序,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①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

      ②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

      ③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完成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我国B股市场长期低迷,交易量不活跃,估值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B股收盘价0.50美元/股,折合人民币3.12元/股(按照2015年7月10日1美元兑6.22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相当于同日公司A股收盘价6.31元人民币/股的49.48%。公司B股股价已经明显背离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价格表现与公司的内在价值不相符,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严重低估,给公司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不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为解决公司B股价值被低估的问题,客观反映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研究在未来几年内通过回购等可行方式,分批逐步解决B股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公司业务处于战略转型及快速发展阶段,自有资金多用于拓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规模,因此本次用于B股回购的资金有限。本次B股回购系公司在综合考虑长期规划和资金安排的情况下完成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有利于维护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股份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 A 股市场与 B 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0.75美元/股,折合人民币4.67元/股(按照2015年7 月 10日1美元兑6.22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相当于截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B股收盘价0.50 美元/股的150%,以及公司B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0.76美元/股的98.68%。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0.75美元/股的条件下,在不超过1.6亿股范围内择机回购。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期满时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B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预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3%和 B 股股份总数的46.15%。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0.75美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1.6亿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用于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最大限额1.6亿股或者达到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人民币,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本次回购B股上限1.6亿股测算,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一)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以人民币购汇后支付收购价款,总体来说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影响不大。具体分析如下:

      (1)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分别为129,845.67万元和100,356.1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回购B股股份的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8.51%和49.82%,回购资金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能力影响不大,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2)截至2015 年 3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547.23万元,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可以承担回购造成的资金压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截至2015 年 3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55%,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利用空间,公司可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回购期间发生的生产经营或投资资金需求。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B股将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向市场传递了公司内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回购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并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以本次回购股份的上限计算,本次B股回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乃奋控制的绿庭(香港)有限公司、上海绿洲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目前的20.82%提升至26.85%,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社会公众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5-030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15-029)。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报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