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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07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4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19日-2015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15:00-7月20日15:0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14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与海航投资控股共同向铁狮门基金发起的项目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投资者,请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具体方式为:(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2)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50960309

      传 真:010-50960300

      邮 编:100022

      联 系 人:王艳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会议室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07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离任监事家属增持公司股票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离任监事杨红日先生家属在其个人证券账户增持了海航投资股票。

      杨红日先生已于2015年6月23日海航投资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后离任,不再担任海航投资监事。

      对其家属增持海航投资股票行为,杨红日先生及家属承诺: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