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23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议案》,刘亚群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的职务。辞职后,刘亚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接受刘亚群先生的辞呈,并对他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编号:临2015-24)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期限调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大连红旗支行申请调整7000万元贷款期限,在原贷款期限基础上,延后23个月,追加本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个别董事认为该担保存在风险,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除一位独立董事弃权外,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期限调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5-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个别董事因对第二项议案投弃权票,故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投弃权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26)。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2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刘亚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亚群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的职务。辞职后,刘亚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刘亚群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副总裁辞职经总裁同意后,已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对刘亚群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尽快补选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25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期限
调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及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032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净资产的21.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乐百年”)于2012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红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7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该笔贷款将到期,经与建设银行协商,拟向建设银行申请调整该笔贷款期限,在原贷款期限基础上,延后23个月,并由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镇柳树村
法定代表人:王戊一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老年公寓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
经审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大连乐百年总资产为1,102,704,939.52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033,810,416.06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8,894,523.46元人民币。20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9,699,432.00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4,128,752.39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详见附件),为大连乐百年向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1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期限调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大连红旗支行申请调整7000万元贷款期限,在原贷款期限基础上,延后23个月,追加本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连乐百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期限调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被担保人大连乐百年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此次公告日,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32,03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建设银行大连红旗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8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公告编号:2015-2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25 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1日
至201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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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披露的公告。
(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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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宁宁
电话:(010)85160816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邮编:100020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2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声明如下:
一、公司将继续努力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公司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另外两家流通股股东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均表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不会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在近6个月内存在减持行为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相关规则的要求增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等网络平台,积极向市场说明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与投资者做好沟通。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15-2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问询控股股东,除已公告事项外,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